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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泰州市召开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”

工作指导推进会

 

为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、乡镇达标”工作,泰州市语委、泰州市文明办于217日下午召开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”工作指导推进会。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、市语委副主任葛志晖,泰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、市教育局副局长、市语委副主任万琳出席会议。会上,葛部长作重要讲话,万局长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,会议由泰州市文明办副主任高宇彤主持。

葛部长在讲话中指出,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,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,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、乡镇达标”工作意义重大,是我们泰州建设“文化名城”的内在要求,是适应泰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,更是提高我市窗口行业人员文明素质的根本抓手。

葛部长强调,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”工作是一项社会性、政策性、业务性很强的工作,工作量大、持续时间长,涉及方方面面,必须凝聚各方力量,共同加以推进。希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创建工作目标,完善创建工作网络,全面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和明确创建工作责任。要将创建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单位(社区、乡镇)的重要条件之一。要将创建工作与文明城市建设、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发展规划纲要相结合,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,要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,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、乡镇达标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。

    会上,万琳副局长从“城市创优”创建工作背景、目标任务、创建工作具体要求、创建工作步骤、评估验收办法等方面对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”示范单位、示范街区创建工作作了具体指导,并明确了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“城市创优”工作具体目标,即在2012年,全市部分单位能创成“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”,每个市(区)能创建1-2个示范街区;2013年,所有涉及单位均能创成“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”,再创一批“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区”,确保2015年底前全市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。万局长希望大家精心组织,通力协作,有效推进,为推进我市“两个率先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泰州市语委有关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,海陵区、高港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,各市(区)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职能科室负责人,参加“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” 创建的全市省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公共文化体育场馆、电视台、电台、公园、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区、医疗机构、车站等8个系列单位分管负责人等近100人参加会议。

发布日期:2012-02-23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语工处 字号: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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