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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厅办公室  省语委办公室关于做好

汉语能力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

 

有关市语委,有关高校:

汉语能力测试是教育部、国家语委新近推出的汉语综合应用能力水平测试,今年将有包括我省在内的6个省(市)参加试点。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《关于开展汉语能力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语用司〔201166号)精神,经研究,请有关市和高校组织部分人员参加测试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测试时间

时间:20111224(星期六)

二、测试内容

汉语能力测试以《汉语能力标准》为依据,考查汉语作为生活、学习和工作基本用语人群的汉语口语理解能力(聆听)、汉语口语表达能力(说话)、汉语书面语理解能力(阅读)和汉语书面语表达能力(写作),由低到高分为六个等级。

今年试点测试的开考等级为四级和五级。其中,四级测试时间为120分钟,五级测试时间为150分钟。

三、参测名额

大学生400名,五年制师范专业学生140名,中小学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60名。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
四、组织实施

1.请各试点地区和学校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项目网站www.hnc.org.cnwww.ghnc.cn下载考试大纲电子版,做好项目宣传,于1214日前落实参测人员。

1215日至18日,考生网上报名、照相。1219日至23日编排考场、打印准考证、考生熟悉场地等。具体要求由相关考点另行通知。

2.汉语能力测试为社会化考试。今年试点经费由省里和相关考点共同承担,各试点地区和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开展汉语能力测试试点是教育部、国家语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在语言文字领域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各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汉语能力测试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考点要明确专人负责,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,认真准备考务,提供优质服务,维护考试秩序,确保测试顺利进行。

省教育厅语工处联系人:王前鹏,联系电话:025-8333586813914784365

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联系人:眭丹玲,联系电话:025-8323591513951733660

 

附件:2011年江苏省汉语能力试点测试名额分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 

2011年江苏省汉语能力试点测试名额分配表

 

学校/单位

大学生

五年制

师范生

中小学省级普通话

水平测试员

备注

1

南京师范大学

150

 

 

南京

师范

大学

考点

2

南京森林警察学院

10

 

 

3

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
20

 

 

4

南京市语委办公室

 

 

20

5

中国矿业大学

10

 

 

徐州

师范

大学

考点

6

徐州师范大学

150

 

 

7

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
20

 

 

8

徐州市语委办公室

 

 

20

9

苏州市职业大学

20

 

 

苏州市

考点

10

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

20

 

 

11

苏州市语委办公室

 

140

20

 

合计

400

140

60

 

 


发布日期:2011-12-15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语工处 字号: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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