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语委办公室关于做好
汉语能力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
有关市语委,有关高校:
汉语能力测试是教育部、国家语委新近推出的汉语综合应用能力水平测试,今年将有包括我省在内的6个省(市)参加试点。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《关于开展汉语能力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语用司〔2011〕66号)精神,经研究,请有关市和高校组织部分人员参加测试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试时间
时间:2011年12月24日(星期六)
二、测试内容
汉语能力测试以《汉语能力标准》为依据,考查汉语作为生活、学习和工作基本用语人群的汉语口语理解能力(聆听)、汉语口语表达能力(说话)、汉语书面语理解能力(阅读)和汉语书面语表达能力(写作),由低到高分为六个等级。
今年试点测试的开考等级为四级和五级。其中,四级测试时间为120分钟,五级测试时间为150分钟。
三、参测名额
大学生400名,五年制师范专业学生140名,中小学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60名。名额分配见附表。
四、组织实施
1.请各试点地区和学校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项目网站www.hnc.org.cn和www.ghnc.cn下载考试大纲电子版,做好项目宣传,于12月14日前落实参测人员。
12月15日至18日,考生网上报名、照相。12月19日至23日编排考场、打印准考证、考生熟悉场地等。具体要求由相关考点另行通知。
2.汉语能力测试为社会化考试。今年试点经费由省里和相关考点共同承担,各试点地区和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。
五、工作要求
开展汉语能力测试试点是教育部、国家语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在语言文字领域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各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汉语能力测试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考点要明确专人负责,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,认真准备考务,提供优质服务,维护考试秩序,确保测试顺利进行。
省教育厅语工处联系人:王前鹏,联系电话:025-83335868,13914784365。
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联系人:眭丹玲,联系电话:025-83235915,13951733660。
附件:2011年江苏省汉语能力试点测试名额分配表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日
附件:
2011年江苏省汉语能力试点测试名额分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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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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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/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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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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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制
师范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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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省级普通话
水平测试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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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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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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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师范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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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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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
师范
大学
考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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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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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森林警察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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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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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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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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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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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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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语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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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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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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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矿业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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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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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
师范
大学
考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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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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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师范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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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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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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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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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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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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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语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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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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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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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职业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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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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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
考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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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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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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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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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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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语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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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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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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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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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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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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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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